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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主要用于蒸養(yǎng)混凝土及常溫下、低溫和最低溫下不超-5℃自然環(huán)境中施工的有早強需求的混凝土工程??釤嶙匀画h(huán)境條件下不適合應用早強劑、早強減水劑。
2、摻加混凝土后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對自然環(huán)境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化學物質禁止用作早強劑。帶有六?價?鉻鹽、亞硝酸鹽等危害成份的早強劑禁止用作飲用水工程項目及食品類相觸碰的工程項目。硝?銨類禁止用作辦公樓、居住地等工程建筑。
3、下例構造中禁止運用帶有氯鹽配制的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
(1)預應力混凝土構造;
(2)相對濕度超過80%自然環(huán)境中應用的構造、處在水位變化位置的構造、室外構造及常常受水淋、受水流沖刷的構造;
(3)大體積混凝土;
(4)直接觸碰酸、堿或其它侵蝕性介質的構造;
(5)常常處在溫度為60℃以上的構造,需經(jīng)蒸養(yǎng)的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
(6)有裝飾需求的混凝土,特別是需求色彩相同的或者表層有金屬裝飾的混凝土;
(7)薄壁混凝土結構,中級和重級工作制吊車的梁、屋架、落錘及鍛錘混凝土基礎性等構造;
(8)應用冷拉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構造;
(9)骨料具備堿活性的混凝土結構。